403 轰动(9 / 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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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所以我拒绝了。
  这是第一个高大上的理由。
  第二个接地气的理由则是,我告诉左光荣。
  这钱是我的。
  之前水姐拿不出,为了她的前途命运。
  我毫不犹豫地拿出。
  并且从来就没有指望她还。
  因为我们是朋友。
  但现在,她和你成了一家人。
  你替你老婆出这份钱是天经地义。
  我也不会矫情地说不要。
  但我又不想耽误你们的前途。
  所以我的决定是,这1000万你先不用急着给我。
  放在你那里。
  算作我的股份。
  你们公司,我占一定的股份。
  这样等你们公司做大后,每年给我分红就好。
  我只要分红权。
  不要投票权。
  也就是说,我不会影响公司的决策。
  我股份的投票权还是给了你左光荣。
  他仍然是公司的绝对控制人。
  左光荣很高兴。
  连声说这个办法太好了。
  这真是一个目前来说,对双方都更合适的办法了。
  他决定,在他的股份中,拿出10%给我。
  只是左光荣特别强调。
  他们是互联网公司,是创业公司。
  最开始的几年,是很难实现盈利的。
  都是在积累用户,拓展业务,开拓市场的阶段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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