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夏纪 第1844节(2 / 4)
当然,方云也不可能直接问过去身的事,毕竟,那是方云修炼的最大秘密。
当时,方云的问题乃是:“化身或者分身,有没有可能诞生自身意志,从而不愿意跟本尊合一。”
青皇乃是天梯玛传承的皇者,虽然在皇者之中算是比较年轻的,但是比起方云来说,积累还是多得多。
稍稍思考之后,青皇给出了一个让方云皱眉的准确答案:“会,不过,通常不会,这么说吧,分身和化身诞生自我意志的条件略有不同,但两者,都是有可能诞生自我意志的,当然,通常来说,就算诞生了些许自我意志,也不会违逆本尊的意志,除非是极为特殊的情况……”
分身和化身是有些不同的。
分身乃是自身一部分分化出去所化的肉身了,而化身通常乃是外物所化,有可能是莫种极为特殊的灵物凝练而成。
这些不同,让他们诞生自我意志的条件略微有些不一样。
不过,青皇表示,无论是分身还是化身,要诞生自我意志,首先是需要时间,需要极长极长跟本尊脱离联系的时间。
然后,分身诞生的意志,会第一时间反应给本尊,让本尊能有一些感受,能产生认可。
通常来说,分身意志也必然受到本尊影响,大致不会违逆本尊。
而化身则有些不同,化身因为乃外物所化,一旦诞生灵智,那就有些小麻烦了。
时间已久,化身可能会调皮。
历史上,就曾经出现过化身造反的事情,当然,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化身造反失败,被本尊再度炼化。
但事无绝对,历史上,也有化身分身得到更为强大的大能相助,反客为主的情况发生。
一个字,会。
不仅仅会,而且还有可能反客为主。
这就让方云心中无比警惕了。
从天梯玛天梯出来,方云就再也没想过那个问题,因为,很有可能,任何想法都会出现问题,任何不该有的想法,可能都会影响到大局。
现在,到了宙心,这没有时间没有空间,外界无法感应的区域,方云倒是可以用心思考一下过去身的问题了。
混沌过去身,修炼自混沌天幕。
混沌秘境乃混沌天君打造。
混沌三世身,乃混沌天君的终极传承。
自己修炼了变态版的混沌真身,然后,又用混沌真身打造混沌三世身。
这整个过程之中,无论是过去身还是未来身,都是由方云自己的肉身打造的。
但同时,因为修炼法门的关系,过去身和未来身又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分身。
因为,过去身和未来身都熔炼了现在身。
也就是说,在某种意义上,无论是过去身还是未来身,其实都是一个完整的整体。
方云抽丝剥茧,一点点分析。
不得不说,混沌三世身对方云的修炼帮助很大。
修炼了变态版的混沌三世身之后,方云实力大增,可以说,这是丝毫不亚于量子秘术的一种终极传承。 ↑返回顶部↑
当时,方云的问题乃是:“化身或者分身,有没有可能诞生自身意志,从而不愿意跟本尊合一。”
青皇乃是天梯玛传承的皇者,虽然在皇者之中算是比较年轻的,但是比起方云来说,积累还是多得多。
稍稍思考之后,青皇给出了一个让方云皱眉的准确答案:“会,不过,通常不会,这么说吧,分身和化身诞生自我意志的条件略有不同,但两者,都是有可能诞生自我意志的,当然,通常来说,就算诞生了些许自我意志,也不会违逆本尊的意志,除非是极为特殊的情况……”
分身和化身是有些不同的。
分身乃是自身一部分分化出去所化的肉身了,而化身通常乃是外物所化,有可能是莫种极为特殊的灵物凝练而成。
这些不同,让他们诞生自我意志的条件略微有些不一样。
不过,青皇表示,无论是分身还是化身,要诞生自我意志,首先是需要时间,需要极长极长跟本尊脱离联系的时间。
然后,分身诞生的意志,会第一时间反应给本尊,让本尊能有一些感受,能产生认可。
通常来说,分身意志也必然受到本尊影响,大致不会违逆本尊。
而化身则有些不同,化身因为乃外物所化,一旦诞生灵智,那就有些小麻烦了。
时间已久,化身可能会调皮。
历史上,就曾经出现过化身造反的事情,当然,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化身造反失败,被本尊再度炼化。
但事无绝对,历史上,也有化身分身得到更为强大的大能相助,反客为主的情况发生。
一个字,会。
不仅仅会,而且还有可能反客为主。
这就让方云心中无比警惕了。
从天梯玛天梯出来,方云就再也没想过那个问题,因为,很有可能,任何想法都会出现问题,任何不该有的想法,可能都会影响到大局。
现在,到了宙心,这没有时间没有空间,外界无法感应的区域,方云倒是可以用心思考一下过去身的问题了。
混沌过去身,修炼自混沌天幕。
混沌秘境乃混沌天君打造。
混沌三世身,乃混沌天君的终极传承。
自己修炼了变态版的混沌真身,然后,又用混沌真身打造混沌三世身。
这整个过程之中,无论是过去身还是未来身,都是由方云自己的肉身打造的。
但同时,因为修炼法门的关系,过去身和未来身又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分身。
因为,过去身和未来身都熔炼了现在身。
也就是说,在某种意义上,无论是过去身还是未来身,其实都是一个完整的整体。
方云抽丝剥茧,一点点分析。
不得不说,混沌三世身对方云的修炼帮助很大。
修炼了变态版的混沌三世身之后,方云实力大增,可以说,这是丝毫不亚于量子秘术的一种终极传承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