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招娣的重生 第36节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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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如果牵涉到贷款,那就更麻烦了,但她们是用现金买房,所以问题不大。
  江律师说可以拟定一份出资份额购房的协议,和购房合同一起,要500元。记住,购房合同上也要写明四个人的名字。
  宋诗远听完有些犹豫,她嫌贵,而且好像很麻烦,但余自新非常坚定,“办!”这钱绝对不能省。
  挂了电话,宋诗远问,“小妹,为什么要写出资份额啊?”她们本来商量了,房子写大姐名字。
  余自新解释:“不是我要防着徐大哥,而是这世道就是这样,女人办事不多想几分,出事的时候就只能哭。二姐你知道吗,房子哪怕只写大姐的名字,要是将来出点什么事,大头还得给徐家。”
  宋诗远惊讶:“啊?凭什么呀?”
  “因为他俩以后结婚了,法律上,配偶是第一继承人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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