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六十一章 忘乎所以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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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如果真的有天才这种概念,唐千雅就是一个真正的天才歌手。
  周青领教过,这个女人真的是用一双简单的筷子,敲出来过最动听的音符。
  他慢慢的,也缺了思考能力,双眼呆呆的锁定台上的那个身影,忘乎所以。
  很少听演唱会,尤其是这种形式的。
  但周青发现自己第一次听就爱上了这种形式,能让人放空,也能让人疯狂。
  他是一个自制力还算可以,并且从不追星的人,此时此刻,他完完全全陷入了唐千雅所创造出的音乐氛围之中。
  四个小时的演唱会,三个剧情。结尾处,唐千雅唱了几首流传度极广的歌曲。
  准确来说并不是她唱,而是全场接近三万人一起的合唱。
  这种力量是可以感染到任何人的,包括守在直播前观看的人。
  周青不知道别的歌手开演唱会都是什么场面,他只知道,唐千雅是一个走到职业巅峰,让无数同行望其项背的人。
  期间,有着许许多多的小插曲,却并不影响整场演唱会的质量。
  一直到唐千雅离开,场内的粉丝还驻足在原地,经久不散,犹自回味。
  八点钟开始的演唱会,到凌晨结束。
  走出体育场,金莎挽住了周青手臂,略带调侃道:“以前没看出来,你还有做脑残粉的潜质,全程那么入神。”
  “确实好听。”
  金莎拿出手机找到了唐千雅的微博:“我前阵子注意到了唐千雅遭遇变态的新闻,你今天又无巧不巧的来看她演唱会……”
  周青坦然承认:“莎姐,您猜的不错,我这些天就是在帮唐千雅抓那个变态。”
  金莎眼睛转了转:“想追人家?唐千雅是不错,作为商人要是能娶到她,等于是娶了一个永久性的代言人……”
  “莎姐,谈恋爱跟生意是没必要挂钩的。”
  “假正经啊!”
  周青不想谈这个:“你住哪,我送你回去。”
  “老地方。”
  老地方也就是康华酒店。
  周青不光对路熟悉,对那段时间的记忆也熟悉。
  但物是已人非,再也难提以前把康华酒店当做家的心思。
  车上,看金莎点了支烟。周青诧异道:“你什么时间把烟又给捡起来了。”
  金莎弹了弹烟灰:“这东西是排解压力最好的方式,而且没有尼古丁含量,对身体无害。”
  周青停顿了下:“工作用不着太累,我就很看不惯你工作的方式。当你老板,感觉自己跟杨白劳差不多。”
  金莎瞟了一眼:“等你上了三十岁就知道什么叫紧迫性了,怎么说呢,就好像能奋斗的时间越来越少,自然也就格外珍惜。”
  “我说,你这是心疼我太累对吗,那就回来帮我啊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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